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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新加坡医疗卫生概况

2015/02/17

 

医疗供给:三方共建

新加坡的医疗卫生服务由三方负责提供,简称“3P模式”:第一个P,政府出资创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public);第二个P,私人或民间资金创办的竞争性、赢利性医疗卫生机构(private);第三个P,社会人士和福利团体(people)。综观新加坡的医疗卫生组织结构,既不是那种由政府完全独揽包办、排斥市场的高度集中结构,也不是完全由赢利性组织一统天下的过度竞争性市场结构,而是一个融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于一体的共建型组织结构。

●政府医疗保健支出和公立卫生机构设置


新加坡卫生部有关官员介绍,目前政府用在医疗保健的花费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这包括对住院病人和门诊医疗的政府补贴以及政府办的公立医院费用等。在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体系中,有7家大的“组合医院”(综合性医院),6家国家级的专科中心,13家综合诊疗所。值得重视的是,新加坡政府所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按集团化模式进行运作和管理的。在全国范围内按东、西两大区域“水平设置”两大集团:
第一个是“国立健保服务集团”,集团下设一家高级医院(国立新加坡大学医院),一家专科医院(板桥医院),两家区域性的分片医院(亚历山大医院、陈笃生医院),两家国家专科中心(皮肤中心、脑神经中心)以及位于西部地区的若干家公立综合诊所。
第二个是“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集团下设一家中央医院(新加坡中央医院),一家专科医院(竹脚妇女与儿童医院),一家区域性的分片医院(樟宜医院),四家国家专科中心(眼科中心、心脏中心、癌症中心、牙科中心)以及位于东部地区的若干家公立综合诊所。

●采购市场化


新方介绍:两大集团所属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均由卫生部所属的控股公司采购供应;两大集团所属医院的药品采购,则委托给专业医药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而不是由政府采购。私立卫生机构,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医疗设备,都是自行出资解决,药品采购采取市场化运作。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都不搞“以药养医”。


■医疗费用:双方分担

新加坡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由个人和政府两方共同负担。新方在介绍中反复强调三项观念:一是普遍性观念,即通过明确个人责任加政府津贴,“使人人负担得起保健服务”;二是有偿性观念,即“通过共同付费原则分担责任,避免所谓‘免费’医疗服务”;三是质量—价格对称观念,即“病人如果需要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就得支付更高的费用”。新加坡的“两方分担”体现在以下两个环节:

●医疗费用由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
个人掏一块,政府补一块。政府负担按住院病人和门诊医疗分别制定补贴标准。据统计,在新加坡全国保健支出,政府津贴的比重约占近25%左右。卫生部和医院都强调,在政府补贴的过程中,也要运用市场机制,实行“两个鼓励”:一从物质利益上鼓励人们对自己的事自主负责,二用经济办法鼓励医疗机构提高效率,即使补贴也按要市场机制运作,“让医院靠提高效益来获取赢利”。

●三项医疗保健制度由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


第一个M,保健储蓄(Medisave)。成立于1984年。这是一项全国性的医药储蓄计划,相当于中国的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他们将员工每月的部分收入储存起来,供支付将来(尤其是老年时)的住院费。该项储蓄缴纳款项存入每个人的个人帐户,用来支付户头持有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院费。据了解,目前新加坡的保健储蓄总规模已达300亿元,人均达1.1万元。值得重视的是,是为了避免储蓄提早用尽或过度耗费,并鼓励患者选择与自己经济实力相称的病房等级。


第二个M,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设立于1990年。这是一种重病保险计划。其目的是弥补保健储蓄不足以应付重病病人医疗费用的缺口,确保投保人在患上重病或长期疾病时能够应付庞大的医药开销。2005年7月,该计划进行全面改革,避免“免费”医疗。上述两项基本上是以个人为主负担的。


第三个M,保健基金(Medifund)。设立于1993年。是一项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带有“兜底”性质的保健信托基金,目前总额达11亿元,并将随预算盈余而逐渐增加到20亿元。主要使用利息收入协助贫困病人支付医疗费用,以确保每个人不论经济状况如何,都能获得良好的基本医药服务。


■医疗运作:双向互转

新加坡把医疗机构分为两层(他们称之为“两级医疗网”):底层的是社区医院和一般诊所,上层属于综合性或专科性的大医院。前者负责基础性保健服务,后者负责综合医疗服务。在基础性保健服务中,私人诊所占80%的业务量,公立机构占20%的业务量;在综合医疗服务中,私人医院占20%的业务量,公立综合性或专科性医院占80%的业务量。


他们强调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应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础性保健服务,也承担部分公共卫生的职责,如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儿童保健等。为切实发挥社区机构的基础性作用,规定除急诊外,病人原则上先进社区医院或私人诊所。为鼓励人们到社区首诊,在医疗费用方面对于那些经社区首诊转入大医院者给予10-20%的优惠,而对于直接到大医院首诊者则额外加价,由此从经济利益上诱导人们首先进入社区医院(他们直截了当地说:“这叫用钱来调节你”)。

这样,就形成了一道“拦河坝”,缓解了大医院的诊疗压力。更有意思的是,病人在大医院治疗后,根据病情稳定情况适时转入社区医院,他们把此概括为“手术在大院,康复在社区”。为此,政府制定相应的标准,从利益上鼓励病人在社区医院康复。
通过上述双层双向转诊制度,使医疗资源的配置得到全面整合和优化,从而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