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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能源概况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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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能源概况

加拿大与吉尔斯斯坦合资建立的库姆托尔金矿,呈“一业独大,一家独强”的局面。

吉尔吉斯斯坦矿产资源与我国不存在优势互补,相反,在若干领域尚存在相互竞争市场的关系。吉尔吉斯斯坦总体上是一个缺能源的国家,能源供应主要靠进口,但若该国的油气及煤炭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利用,不仅不需要进口,而且还有一定的出口潜力。吉尔吉斯斯坦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优势金属包括:金、锑、钨、锰、汞、铀、稀土才稀有金属等(锑、钨、锡、稀土、稀有金属等也是我国优势矿产)。锡和汞产量居独联体第二。

吉尔吉斯斯坦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吸引了许多国家在吉尔吉斯斯坦直接投资办企业。吉尔吉斯斯坦矿业投资环境在中亚五国中属于较好的,但仍不够理想。1998年10月,吉尔吉斯斯坦加入世贸组织,属独联体国家第一家,这使吉尔吉斯斯坦吸引外资的能力在原苏联国家中属于佼佼者。吉尔吉斯斯坦新出台的投资法较为有利于投资者,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但其效果尚待观察。最新公布的“投资法”基本保持了1997年9月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主要内容,仅在结构上略有变动。在保留1997年版《外国投资法》原则内容的同时,新公布的《投资法》在投资者的权利、投资者国民待遇的具体含义、国家机构对投资的保护和支持、投资纠纷的仲裁等方面均做了更为详细的补充规定和较为重要的修改,《投资法》的面世填补了吉尔吉斯斯坦投资立法领域几年来的缺失,将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作为吉尔吉斯斯坦经济投资领域的一部主要法规发挥效用,对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各种投资活动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如果不辅之以其他行之有效、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措施,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同步改革,仅这一部法规的出台恐难以在近期内对改善吉尔吉斯斯坦投资环境产生根本的影响。吉尔吉斯斯坦1997年颁布的地下资源法是中亚五国中最完善的矿业法之一,但实施效果不是特别理想。吉尔吉斯斯坦投资环境尚存在诸多问题,其一是恐怖主义分子猖獗,这对外国投资尤其是长期性的矿山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投资,有极为严重的不利影响;其二,与地方政府特别难以打交道;其三是在吉尔吉斯斯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总体上税负较高。目前在吉尔吉斯斯坦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外国企业公司不多,且主要集中于黄金勘查开发领域。

鉴于吉尔吉斯斯坦在中亚五国中矿业投资环境较好,建议我国企业可以开发利用吉尔吉斯斯坦的资源。小企业探路,大企业及时跟进。重点投资的对象是金、煤、有色金属、石油。

电力

吉尔吉斯斯坦纳伦河下游和锡尔河起点,蓄水规模19刨乙立方米,水坝高215米,托克托库尔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57亿千瓦时。该电站负有调节纳伦、锡尔问流域费尔干纳盆地的农田灌溉职能,并负责向吉尔吉斯斯坦北部地区供电。

水、电、气价格

吉尔吉斯斯坦能源矿产概况

吉尔吉斯斯坦金属矿产概况

吉尔吉斯斯坦非金属矿产资源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