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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 巴拿马政府概况

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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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政府概况

宪法
现行宪法于1972年10月11日生效,历经1978年、1983年、1994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规定国家三权分治,总统为国家元首,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不得连任,但可隔届竞选。1994年10月4日,巴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取消军队,建立警察部队。2004年10月,宪法再次作出重要修改,规定国民议会更名为“国民大会”,并取消一个副总统职位。

议会
国民大会为一院制,行使立法权。目前由71名议员组成,通过直选产生,任期5年。本届议会于2009年7月1日组成,各党派所占席位如下: 变革联盟41席(巴拿马主义党19席、民主变革党15席、爱国联盟党4席、民族主义共和自由运动2席、祖国道德先锋1席)、民主革命党25席、人民党1席、独立党派4席。

政府
本届政府于2009年7月1日组成。

行政区划
全国共分9个省和5个原著居民区,省以下划为县(市),县(市)下辖区。

司法机构
司法权由高等法院和国家总检察院行使。高等法院设9名法官,由政府任命,国会批准,任期10年。

政党
执政联盟包括
民主变革党:1998年5月成立,巴第三大党,现有党员12.7万人。

巴拿马主义党中分裂出来,1991年10月正式成立。2005年1月改为现名。现有党员24.7万人。2009年1月加入马丁内利领导的“变革联盟”参加大选。

爱国联盟党:2006年7月由原团结党和国家自由党合并而成,注册党员8.8万人。

民族主义共和自由运动:1982年8月成立,现有党员5.7万人。该党强调实行代议制民主的廉洁政治,对外主张与美国、西欧、拉美国家平等合作。

反对党主要包括:

民主革命党:全国第一大党和最大反对党。1978年由托里霍斯将军倡议筹建,1979年3月11日正式成立。现有党员64.3万人。

人民党:2001年7月由基督教民主党更名为人民党。现有党员3.4万人,成员多是大学生和中等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员。

政府体制: 

君主立宪制

行政区划: 

独立日: 

1903年9月3日 (从哥伦比亚独立; 1821年9月28日从西班牙独立)

国庆日: 

独立日, 9月3日(1903年)

宪法: 

1972年10月11日;分别于1978, 1983, 1994和2004年再次修订

法律体系: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在最高法院的立法进行司法审查;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保留

选举权: 

18岁;全体

立法机构: 

司法机构: 

政党及领导人: 

在野党及领导人: 

参与的国际组织: 

国旗描述: 

分为四个对等矩形,顶端象限是白色的蓝色五指出在中部和平原红星(葫芦端);底部象限是有一个红色的五角星纯蓝色(葫芦方)和白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