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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 肯尼亚环境概况

20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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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环境概况

环保管理部门

环境与矿产资源部(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and Mineral Resources):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协调与环境有关的活动符合环境法规和指令;制定并研究、测评环境与自然资源政策;管理并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不断完善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系统综合资料库;进行地质考察、矿产勘查、采矿管理等工作。

地址: NHIF Building ,12th Floor, P .0. Box 30126-00200, Nairobi ,Kenya
电话: 00254-202730808
传真: 00254-202725707
网址www.environment.go.ke
肯尼亚野生生物保护局( Kenya wildlife Service):根据议会法令设立的非政府机构,获权保护和管理肯尼亚的野生动植物,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地址P.O. Box40241 物ervice , Nairobi Kenya
电话00254-206000800 , 00254-206002345
于机00254-726610508/9 , 00254-736663421
传真00254-20-6003792
网址www.kws.go.ke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环境管理与协调法1999》(Environmenlal Management and Coordination Act1999)、《环境影响评估规定》 ( Environmentlmpanct Assessment)。详细条款请登录环境与矿产资源部网站查询。

【森林保护法规】

(1)国家环境管理委员会通过与其他主要机构协商制定办法,以促进可持续使用山坡、山顶、山区和森林,并规定森林砍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以保护河流盆地,防止土地流失,规范人类居住行为。

(2) 委员会主席在得到森林事务董事的许可后,可与私有土地的业主签订合同,将该土地注册为森林用地。

(3) 若森林用地或山地与一直居住此地的土著居民利益相冲突时,将不采取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

(1)委员会在咨询相关机构后可进行或委托他人进行全国范围的调查研究,对导致臭氧层减少乃至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的物质、活动和行为加以科学研究。

(2)委员会可制定指导方针和战略规划,以逐步消除那些使臭氧层减少的物质,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3)标准与执法审议委员会在商有关部门后,提出测量空气质量的标准和程序建议和减少现有空气污染源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应采用的实用技术、分析方法,并建议设立相关实验室,对飞机或其它机动车辆、工厂或发电厂等造成的空气污染事件进行调查。

(4)任何不符合该规定的行为皆视为违法,将对当事人处以监禁或罚款,或二者并用,并赔偿清污费用等。

(5)环境与矿产资源部部长在该机构的建议下,可通过政府公报的形式宣布某一区域为受控区域,并规定该区域气体封陆的标准。

(6) 相关企业应向管理委员会申请气体排放执照。

【水体保护(流域保护)法规】

(1)未经环境影响评估并得到国家环境管理委员会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洞流、湖泊或湿地进行建筑、挖掘、引人动植物、放置影响环境的物质或改变河道等。

(2)环境与矿产资源部可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将某f可流、湖泊、湿地或海滩宣布为保护区域并制定保护措施。

(3)标准与执法评审委员会在商有关部门后将对测量水质量的标准和程序设定提出建议:对肯尼亚所有的水域和各种用途的水提出最低质量标准;向委员会主席提交污水捐橄情况;并向主席建议需加以特殊保护的水域:认定水体污染区域;建议委员会对水污染案例进行调查、收集数据;建议委员会采取措施或授权,以防止或减轻水体污染;界定水质和污染控制标准依据的分析方法,并指定相关实验室进行该分析;收集、保存并解释处理水污染标准的数据;对污水排放的处理措施提出建议;提如槛控水污染的必晏的建议。

(4)凡可能或正在排放污水或其他污染物的灌溉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工业生产企业,在本法令圳于90天内,须向委员会提交关于排放污水或其他污染物的精确信息。

(5)贸易或工业企业的业主若守法排放污水,可缴纳规定的费用,获得污水排放的许可;在获得前述许可前,企业须建立必要的水处理设施。

(6)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委员会可通过书面通知吊销该单位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在开工或企业在申请其他执照前,必须根据该规定,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表,接受管理委员会审议。环境评估应按照该法的规定、指导方针和程序进行。委员会将在6个月内对环境评估报告给以答复,否则,项目在提交报告9个月内可自行开工。

(2)在收到环境评估报告后,委员会将在政府公告和报纸上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将向项目颁发许可证。许可证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转让。

(3) 委员会在标准和执法审议委员会的建议下,可吊销违反规定的执照人的执照。

【工业污染事故处理或赔偿标准】

对于固体污染,相关企业须持有标准与执法审议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执照方可把固体废弃物运到垃圾处理场。任何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均须采取必要措施将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违规行为将受到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不超过100万先令的罚款,或二者并处;对于噪音污染,任何不符合委员会规定的行为将视为违法,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有条件地对燃放烟火、拆除建筑物、靶场和特殊重工业等活动和场所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许可证,具体条件由委员会决定,在上述产生噪音污染企业工作的工人将根据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得到适当的保护。

【农业污染和事故处理及赔偿标准】

对于农药及有毒物质:标准与执法审议委员会负责制定关于农药和有毒材料的注册手续、标签和包装的方法,审定其用途和功效,监督其对环境的影响,建立相关实验室和关于农药和有毒材料存储、包装及运输的执法程序和规定,收集有关农药和有毒物质生产、使用和对健康的影响等数据;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进口或加工新型农药或有毒材料前,或将现有的农药或有毒材料再加工以作他用前,需向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任何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被视为违法,将受到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不超过100万先令的罚款,或二者并处;环境与矿产资源部可规定农药和有毒材料注册申请的内容和条件。

【其它污染事故处理或赔偿标准】

电离辐射及其他辐射:根据辐射保护法规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电离和其他辐射可以接受的标准;视凛和检验任何怀疑有辐射物质或有电离辐射源的区域或车辆、船只,检查任何被怀疑已遭辐射或非法拥有电离辐射源物质的人:负责向公众提供信息、警告和保护公众不受辐射;拥有或使用时才性物质或有害电离辐射源需要申请执照;开矿和加工放射性物质需要申请执照、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