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 > 西欧 > 欧盟 > 农业企业 / 粮食

农业企业 / 粮食在欧盟

  • 尼日利亚食药监管部门禁止未经质检外国豆类产品进入尼市场

    尼日利亚, 2016/02/29 据尼日利亚《先锋报》2月25日报道,日前,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管理控制局(NAFDAC)代局长奥妮女士在参加尼北中区一个农产品安全使用方面的研讨会时对外公布,为确保食品安全,禁止一切未经该局检验并通过质检的外国豆类产品进入尼境内。 奥表示,这些已被欧盟禁止进口的豆类农产品从未经尼食药监局检验与放行,而所有已通过该局检验并取得欧盟有关证书的豆类产品均准予进入。 同时,奥呼吁有关部门改良责任意识,加强与食药监局的合作。她表示,禁止不合格豆类农产品流入不完全是尼食药监局的职责,而是农产品的基本检验检疫任务在于尼农业部。
  • 欧洲议会建议采取更强硬立场应对产品安全

    欧盟, 2011/03/30 2011年3月8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旨在修订一般产品安全指令(GPSD)及市场监察制度。该决议订明,欧盟必须修订一般产品安全指令及实施更严格的市场监控措施,让欧盟成员国识别有害产品,并尽快从欧盟市场回收。 欧洲议会的决议向欧洲委员会及成员国发出明确讯号,即在产品安全问题方面欧盟必须彻底更新有关法例,并订出修改法例的优先次序。 产品安全法例十分重要,涵盖范围很广,若有修改,必会对在欧盟销售的产品影响甚大,其中来自中国的产品更特别受欧盟关注。 欧洲议会指出,各成员国对市场监控的力度大相迳庭,若干成员国更未能分配所需资源有效监控市场。再者,各成员国对「产品构成严重风险」的概念诠释不一,在产品安全规则的运用方面也互不协调,为产品自由流通造成障碍,并妨碍竞争以及危害消费者安全。 欧洲议会向欧委会提出若干建议,包括加强各市场监控部门的合作、鼓励与海关部门协调,以及采取联合市场监控行动。与此同时,欧洲议会亦希望欧委会检讨现行市场监控的法律架构。 欧洲议会要求制定新的一般产品安全及市场监控规例,包括为所有产品设立单一市场监控系统。 欧洲议会认为在更新一般产品安全及市场监控规例时应考虑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