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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菲律宾医疗卫生概况

2015/02/16

医疗

菲律宾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有工作的人都加入了社会保险体系(SSS) ,本人及其家人都可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没有工作的人也大都自愿加入该计划。菲律宾的国家健康保险计划(NHIP) 是非强制性的,由雇主和雇员自愿选择加入。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 2009年菲律宾全国医疗卫生总支出占GDP的3.8% ,人均医疗健康支出136.0美元。到∞-2010年间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12名、护理和助产人员60人、牙医6人、药师6人、医院床位5张。

菲律宾的医疗卫生服务非常多样化,有的是相当高的水准(如奎松市的圣路加医疗中心),而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如许多农村直辖市)。 全国医疗卫生保健负担大部分是由私营医疗服务部分承担。


在菲律宾可以培训医生,护士,护理人员,助产士,护理人员,卫生管理员。然而由于没有更多正规学习和实践训练,因此他们大部分都不能在菲律宾之外展业,这些地方通常是他们选择迁移的国家。

在菲律宾也没有要求死亡登记前医学上确定死亡的原因,所以死亡原因在国家统计数据中不能被准确的证实。在各省,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出生和死亡经常不被记录,除非一些家庭提出来,比如为了像进入大学就读这样的事情等。在没有法律程序需要牵涉其中的继承里,死亡记录是被家族视为不需要的。

在菲律宾的大部分地区,根本就没有日常的药物使用记录。

2000年,菲律宾有约95,000名医师,约800人中有1名。 在2001年共有约1700家医院 ,其中约40%由政府经营,60%由私人经营,共约8.5万张病床,大约每900人拥有一张。 截至2002年,腹泻,支气管炎,肺炎,流感,高血压,肺结核,心脏 病,疟疾,水痘,和麻疹是致病的主要原因。 心血管疾病占所有死亡人数的25%以上。 据官方估计,在2003年,有1965例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被报道,其中636例发展成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另据估计,2001年,可能有多达9400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或是艾滋病患者。

医疗保健支出在2002年达到约22亿美元,大约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9%。 政府医疗卫生支出仅仅约占全国医疗总支出的15%,占人均医疗卫生支出的30%,大约是所有政府开支的0.9%。2002年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为28美元,其中政府支出占8美元。 最迟从1990年以来,医疗卫生开支的总量和人均支出持续下降,导致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在下降。 较高的人口增长率是这一下降的主要原因。人越来越多,政府医疗卫生总支出的份额也就稳步下降了,政府和私营部门在每人身上医疗开支的也就更少了。

2010年菲律宾国家医疗卫生预算的建议是280亿菲律宾比索,约5.97亿美元,大约每人310菲律宾比索(7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