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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德国新能源和环保产业

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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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能源和环保产业

德国政府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能源政策,其政策目标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替代能源、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为了达到国家能源目标,德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德国长期的能源目标是:到2050年一次能源的总消费量中可再生能源至少要占50%。

德国政府推出了多项能源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具体的措施包括:

“新计划”。该计划确定的资助重点有:对能源的有效生产、转化、储存、利用和输送的研究;工业生产产生的二氧化碳地下储存的研究。2008年6月,德国政府通过第二份保护气候方案,目标是到2020年之前减排二氧化碳40%。德国还提出要限制重型运载车辆排放,对超标者要执行严格的罚款和准入制度。?2008年3月,德国联邦教研部推出了“能源基础研究2020

2008年德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取得了理想进展,根据联邦环保局的数据,对全球气候产生不利影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了22.4%,超过了《京都议定书》21%的要求,这和德国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是分不开的。德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方面的研究领域包括:研究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存储技术,生物多样性研究,在海洋、极地研究和地球科学等学科开展整体地球的自然平衡过程和相互作用以及对气候周期影响的研究。

为了达到气候保护目标,加强气候保护方面的基础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德国联邦教研部建立了持续资助能源研究的机制,教研部在2008年对于这个研究领域的项目资助金额和2007年相比增加了1倍。联邦教研部2008年拨出3.25亿欧元用于能源研究,其中至少1.25亿欧元用于资助项目,大约2亿欧元用于资助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的科研机构。到2010年项目资助的金额还将进一步显著增加。在2007年的基础上,教研部在“可持续发展研究框架计划”下出台了资助计划“气候保护”——气候保护研究和气候变化影响”。该计划的资助重点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措施。

生物能源

生物质的能源利用也是“能源基础研究2020”新计划的重点课题之一。为了把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结合起来,德国联邦教研部还发布了一个资助项目“生物能源2021——关于生物质能的利用研究 ”。该项目计划资助规模为5000万欧元,资助时间为5年。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有选择地研究和开发来使现有的生物质利用技术更优化,使各种生产方法互相连接(梯级利用)以及开发出新的方法,以使有限的可支配的生物质原料尽可能有效和持久地利用。 3

为鼓励发展生物能源发展,德国制定了多个相关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再生能源使用资助指令》、《农业投资促进计划》、《农业领域生物动力燃料资助计划》、《复兴信贷银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资助计划》和《再生能源法》(EEG)等。在上述法规中,《再生能源法》对生物能源的资助做了较全面的规定,用生物能源发电可获得补偿及多种补贴。

为了鼓励生物能源应用,德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

再生能源发电新设备投资补偿:再生能源发电新设备可获得政府的投资补偿,补偿幅度是以设备投产的年度确定的,补偿期限为20年。设备的功率和所使用的原料及技术性能(发电和供暖)决定补偿幅度。小型设备的补偿较高,这是为了鼓励大众使用再生能源。为使企业不断创新,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成本,补偿幅度每年降低1.5%。再生能源发电新设备投资补偿主要标准(欧分/千瓦小时)如下:生物质发电设备补偿3.9欧分至21.5欧分;垃圾填埋、阴沟和坑道气发电设备补偿6.65欧分至9.67欧分;太阳能发电设备补偿45.7欧分至62.4欧分;水力发电设备补偿3.7欧分至9.67欧分;地热发电设备补偿7.16欧分至15欧分;陆地风能发电设备补偿8.7欧分至5.5欧分(起始与结束阶段的补偿标准);近海风能发电设备补偿9.1欧分至6.19欧分(同上)。

生物能源、混合能源和技术创新补贴:除了补偿外,德政府还对使用生物原料和技术创新发电及发电-供热联合设备给予补贴。补贴具有能源政策的导向功能,补贴不是采用递减方式,不同类型的补贴可以累加。为鼓励多用能源植物和森林木材,政府给予用生物原料发电的500千瓦以下设备每千瓦时(下同)6欧分的生物能源补贴,500千瓦以上至5兆瓦以下的发电设备给予4欧分的补贴;木材发电的补贴为2.5欧分;20兆瓦以下的发电-供热联合设备可获2欧分的混合能源补贴。此外,混合能源如使用特别新颖和有创新的技术将获得2欧分的技术创新补贴。德还鼓励新建沼气设备和利用植物原料,原则上小型沼气设备和植物原料设备能获得较高的生物能源补贴。

税收优惠:目前德对动力燃料征收较高的矿物油税,每升汽油的矿物油税高达65.4欧分,每升柴油的矿物油税为47欧分。为鼓励人们使用生物动力(0.36,-0.03,-7.69%,经济通实时行情)燃料,德对生物动力燃料免征矿物油税,该优惠措施将持续至2009年。

进口关税:德对国外进口的生物动力燃料征收进口关税,使巴西等国低廉的生物动力燃料难以进入德国市场。德国对生物能源的鼓励措施使得生物能源的技术得到了大力发展。如果德生物能源技术向能源资源贫乏、人口众多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出口,其市场前景可观。德可供出口的生物能源技术主要有家用小型生火炉、功率强大的生物柴油生产设备等。生物能源在德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它将改善德、欧洲及世界上混和能源的发展现状。

风能

德国风电发展取得的成就,得益于其固定的上网电价政策。该政策自2000年开始实施,2004年对电价机制和电价水平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不同风电场的资源条件,按照保证一定的风电投资回报率的原则,确定风电上网电价,基本水平是8.7欧分kWh,对新建项目每年递减2%,到2008年风电电价基本水平为8.03欧分/kWh,仍为常规能源电力上网电价的2倍左右。

为了鼓励投资商开发风能资源条件一般的风电场,德国在2008年6月又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法》,上调了风电上网电价,自2009年起,新建项目电价为9.2欧分/kWh,每年新建项目的电价下降幅度也由原来的2%调整为1%。此外,考虑到陆地资源有限,德国大力鼓励海上风电开发,根据新政策,到2015年前,海上风电电价将保持在15欧分/kWh,之后降为13欧分/kWh,且年降速为5%。德国国内预计,新政策将有可能使德国回归风电增长大国行列,为实现德国政府提出的2020年陆上风电4 500万kW、海上风电1 000万kW的目标提供保障。

德国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启示

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

建立政界、经济界和科技界共同组成的创新联盟是德国高科技战略促进科技和经济界合作的重要机制。高技术战略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创新联盟,使创新覆盖整个产业链的所有重要环节。德国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资助创新联盟的研发工作,动员和带动了大量的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同时,由于创新联盟的设立也确保了科研成果的应用前景和资金投入,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投资安全感,保护了它们的研发投入积极性。

目前,在教研部的负责领域内已经形成了下列创新联盟并计划投入资金:电动汽车创新联盟、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创新联盟、有机太阳能电池(OPV)创新联盟、锂离子电池创新联盟、分子成像创新联盟、欧洲网络技术100GET创新联盟。在每个创新联盟中,都有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大量研发投入,目前国家财政合计投入5亿欧元,企业合计投入26.35亿欧元,此外还有来自研究联合会的配套资金。

除了创新联盟这种形式,德国联邦政府还资助其他形式的政界、科技界和经济界共同组成的战略伙伴。例如,COORETEC战略伙伴,致力于发展创新发电技术和二氧化碳分离技术;在地球观测、发展高分辨率卫星系统和卫星数据市场推广的战略伙伴;在IT峰会上决定的灯塔项目——基于互联网的知识工程(THESEUS)的战略伙伴。

重视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中小企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将对国家的经济起到重大的影响。德国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一轮的中小企业创新计划,该计划将持续到2013年底,将为中小企业的创新提供持续可靠的政府支持。政府资助的方式包括:对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创新的资助;对创新网络建设经营管理的资助(不限制技术领域和行业,要求6家以上企业参与)。预计到2009年还将开始实施对中小企业单独创新项目的资助。中小企业创新计划是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对德国中小企业创新型经济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资助的基本计划。在该计划的框架下,将对德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提供持续支持,并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末,全国有66%的发明专利和82%的研发新产品都是中小企业创立的。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的情况。阻碍中小企业创新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创新意识,对创新的投入严重不足,这可以体现在企业对于研发方面的投入上。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德国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做法,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和高校间的合作、交流与创新。

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2008年2月,德国政府提出了科研国际化战略。 7该战略的目标是加强与国际领先者的合作,更多地利用国际科技力量。从长远来讲,要密切与发展中国家在研究、教育和创新方面的合作。该战略还提出,要利用德国的研究与创新力量,为解决气候、资源、健康、安全等全球性问题而努力。为了实施国际化战略,德国拟采取设立和加强科技驻外代表机构、加强国际跟踪调研、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三项配套措施。科研国际化战略将指导德国政府未来的对外科技合作,同时作为一个平台为德国科研和创新在国际环境中加强协调和信息交流发挥作用。

摘要:2008年是德国实施高科技战略的第三年,德国的创新投入不断增加,创新能力保持领先,科技和经济的结合更为紧密,创新机制和氛围也不断改善。德国高科技战略的贯彻实施进展顺利,并提出了科研国际化战略,出台了多项科研计划。

1.本文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课题《发达国家R&D转移的趋势与我国的对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被选为科技部《专报信息》,报送国务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9),科学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9),科学出版社。
4.商务部网,德国对发展生物能源的鼓励及保护措施,2006年8月18日。
5. 时璟丽,世界风电发展形势及我国风电制造业面临的机遇,可再生能源,2009(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9),科学出版社。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9),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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