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布隆迪环境保护法》。
(3) 各级政府机关、地方合作组织、国家企事业单位、私营生产企业、公民都必须保护、维护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4) 合理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 (5) 采用和引进先进的处理、防控污染的新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6) 生产、进口、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其他化工产品时,应尽可能减少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保护生态环境; (7)回收和利用再生资源、能源; (8 )加强和促进国际间的环保技术、经济和科学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