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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 坦桑尼亚政府概况

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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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政府概况

现行联合共和国宪法和桑给巴尔宪法分别产生于1977年和1979年。1984年坦桑尼亚国民议会和桑给巴尔代表会议分别通过联合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桑给巴尔宪法修正案。联合共和国宪法规定,联合共和国分设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革命政府。

1994年,坦桑尼亚国民议会通过的第11次联合宪法修正案规定,联合共和国政府设总统和一名副总统(副总统在竞选中作为总统候选人的竞选伙伴;总统与副总统必须来自同一政党,并分别来自大陆和桑给巴尔;副总统不能由桑总统或联合共和国总理兼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联合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

总统任命总理,总理主持联合政府日常事务。桑给巴尔宪法规定, 桑革命委员会由20人组成,首席部长主持桑给巴尔革命政府日常事务,对桑代表会议负责。桑革命政府有权处理除外交、国防和安全以外的桑给巴尔非联合事务。议会为一院制,称国民议会,是联合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宪法规定,议员必须是革命党党员。议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进行,每五年选举一次。

设有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革命政府。联合政府实行总统制,内阁由总统、副总统、总理、桑给巴尔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
 

政府体制: 

共和制

行政区划: 

26个地区;阿鲁沙,达累斯萨拉姆,多多马,伊林加,卡盖拉,基戈马,乞力马扎罗山,林娣,马尼亚拉,马拉,姆贝亚,莫罗戈罗,姆特瓦拉,姆万扎,奔巴岛北,奔巴岛南,普瓦尼,鲁夸,鲁伍马,辛扬,辛吉达,塔波拉,坦噶,桑给巴尔中/南,北桑给巴尔,桑给巴尔市/西部

独立日: 

1964年4月26日;1961年12月9日坦噶尼喀宣布独立(从自英国的联合国托管管理);1963 年12月19日桑给巴尔也宣布独立(从英国手中); 坦噶尼喀联合与桑给巴尔于1964年4月26日组成了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共和国; 1964年10月29日更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国庆日: 

联合日(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4月26日(1964)

宪法: 

1977年4月25日建立,1984年10月进行了重大的修改

法律体系: 

已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司法审查仅限于解释立法行为的问题,不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

选举权: 

18岁,全体

立法机构: 

一院制国民议会(274个席位,232名成员由民众选举产生,37名妇女代表由总统提名,5名桑给巴尔众议院成员;任期5年);注-除了颁布的法律适用于整个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大会制定法律仅适用于大陆; 桑给巴尔拥有自己的众议院来给桑给巴尔制定特殊的法律(桑给巴尔众议院拥有50个席位,由全民普选产生,任期5年) 选举:上次选举是2005年12月14日举行(下次选举将在2010年10月举行) 选举结果:国民议会=政党支持率-NA;政党席位- 坦桑尼亚革命党206,公民联合阵线19, 民主与发展党5,其他2,37名女性由总统任命,桑给巴尔代表5,桑给巴尔众议院-政党投票支持率-NA; 政党席位-坦桑尼亚革命党30,公民联合阵线19,一个席位是无效的并即将重新举行选举

司法机构: 

常设调查委员会(官方监察员);上诉法院(包括一名首席法官和四名法官);高等法院(包括由总统任命的一名法官负责人和29名法官;在所有的地区定期举行会议);地区法院;初级法院(有限的管辖权,但是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

政党及领导人: 

民主发展党【鲍博•马卡尼】;坦桑尼亚革命党【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公民联合阵线【伊布拉希姆•利蓬巴】;民主党【克里斯托弗 提卡拉】(未注册);坦桑尼亚劳动党【奥古斯丁•姆雷马】;联合民主党【约翰•切约】

在野党及领导人: 

经济和社会研究基金会;自由桑给巴尔;坦桑尼亚媒介妇女协会

参与的国际组织: 

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非洲开发银行,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东非开发银行,粮农组织,6国集团,77国集团,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银行,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商会,国际通讯技术协会,国际放射性核素计量委员会,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金融公司,红十字与红月会国际联合会,劳工组织,货币基金组织,海事组织,移动卫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委会,国际移民组织,各国议会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通信卫星组织,国际电联,国际工会联盟,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不结盟运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联合国贸发会议,教科文组织,难民署,工发组织,联黎部队,联苏特派团,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万国邮联,世界海关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贸易组织

国旗描述: 

带黄边的黑色宽条从左下角斜贯至右上角,上三角是绿色而下三角是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