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 土耳其环境概况
2010/07/15
土耳其环境概况
环保主管部门
环境与森林部负责土耳其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包括环境管理、环境评价、土地使用、自然资源保护、动植物种类保护、污染防治、环保宣传、制定环保政策和发展战略、与地方环保部门、各国和国际组织合作、环保数据搜集、发放环保许可等。
网址: www.cevreorman.gov.tr
电话: 0090-3122075000
传真: 0090-3122075454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土耳其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空气质量控制条例》、《水体污染控制条例》、《噪音控制条例》、《固体废弃物控制条例》、《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医用废弃物控制例》、《有毒化学物质和产品控制条例》、《危险废弃物控制条例》等。
以上法律法规查询网址: www.cevreorman.gov.tr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森林保护】《宪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森林保护的宗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严禁侵害森林,严禁以各种名义缩小林地面积,除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在林地中安装各种设施和从事项目建设;严控森林火险;政府鼓励自然人和法人种植森林,政府有义务免费提供树种。
[大气保护】《空气质量控制条例》规定自然人或法人要减少煤烟、烟尘、尘埃、有毒气体、悬浮微粒等的排放量。规定了废气中污染物质浓度的限度,尤其是发电厂要采取措施降低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火力发电站的排放量上限为1 000毫克/ N m3。对于有害健康或有害设备的使用,要申请排放许可。
[水体保护】《水体污染控制条例》确定了对水体保护的技术和法律原则。条例划分了保护区范围,制定了用于饮用水的水库、湖泊土地使用战略;同时制定了向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排放污水和如何处理污水的原则。同时,将地表水划分为4个等级,地下水划分为3个等级。
[污染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典礼《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保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是国家和所有公民的义务,任何主体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事故,均可要求(申请)行政当局阻止此类行为,行政当局可以处罚任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进口有毒废弃物、制造噪音、污染海域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的具体措施为停产、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罚金。
- 土耳其 News
-
- 亚美尼亚: 专业机构报告:海湾地区海上贸易面临威胁
- 阿富汗: 全球和平指数:约旦列中东北非地区第七
- 亚美尼亚: 中东建筑市场指数首次转为消极
- 土耳其: 土耳其高官表示土国经济正在好转
- 土耳其: 土耳其即将推出投资鼓励新政
- 土耳其: 迄今土耳其对阿塞拜疆投资达100亿美元
- 热门文章
-
- 菲律宾: JP摩根:全球投资者看多中国经济
- 泰国: 驻宋卡总领馆提醒暑期赴泰南普吉等地中国游客注意安全
- 中国: 今后5年韩中人均GDP位次皆将大幅上升
- 日本: 日本专家认为经济增长期将升至战后第三长
- 亚洲: 巴米扬省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 新加坡: 新加坡今天值得关注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