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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 厄瓜多尔环境概况

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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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环境概况

环保管理部门

根据厄《环境保护法》规定,厄环境部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环境保护系统行使领导、协调和调整职能。负责制定国家环保政策,协调国家生态系统保护计划、项目和战略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该部下设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本副部,负责保护空气,水,土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水体、空气、动植物、土地、和人类等的保护及造成污染给予相关处罚做出规定。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厄瓜多尔从事投资的当地企业或外国公司在项目实施前,均需要向环境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另需购买环境保险( 1 ∞%环保险,包括:第二者险和民事责任险)。待报告批准后,项目方可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污染事件,对拥有环境部颁发环境许可的公司,首先将责令其中止生产,修复污染,并根据污染的程度相应处以罚款。如无环境许可的公司造成的污染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置。

[森林]厄《野生植被和自然区域保护森林法》规定了国家将直接长期参与有关森林的所有活动,主要由国家负责对天然森林的管理、控制、调节、促进、木材供应以及通过植树造林对森林资源的恢复。通过对可开采天然林的管理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厄瓜多尔森林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引导和鼓励增加植树造林,实行植林养伐,严格限制对某些地区森林无限制采伐,保证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木材供应并减少对原始森林的压力,保护环境和保证森林的持续发展。
另外,上世纪80-90年代实行的投资者购买成林土地进行开发,每采伐一棵树,需种植五棵树补偿的硬性规定已于2000年被国家较全面系统的植树造林规划所取代。《刑法> 437条款规定,对破坏、焚烧、损坏或砍伐受法律保护的森林或其它形态的植物的人将处以1-3年监禁。对未经允许占用作为生态保护或农业专用保留地的人处以1-3年监禁。
[动植物】厄《刑法》437 F和G条款规定,对非法猎获、捕捉、收购、诱捕和买卖受法律保护的植物、动物的和对在禁捕区域或使用被禁止的捕捞和猎取方法诱捕受季节、数量规定保护的水生植物和动物的都处以1-3年监禁。《水法》禁止污染所有影响植物或动物生长的水体。
[大气环保法》中对造成空气污染程度超过法定界限的人处以5-7天监禁和5-10天最低基本工资的罚金。
[水体1 <卫生法》规定,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禁止向水中排放有毒物质。禁止向水中投放未经处理的物质。《水法》规定,自然人或法人在开发矿业前和开发中,使用地上或地下水均需向厄水利国务秘书处申请用水权。未经许可禁止开发地下水。
[保护及污染事故处理和赔偿标准】
厄上述各项法律、法规对不同领域的环境保护、监控、监测、培训、审计、审批等和事故预防、报告、处理及处罚均作了规定,但该法只提及对受损给予赔偿,而未对赔偿办法作具体规定。(可登陆厄环境部网址:www.ambiente.gov.eC:项下飞口rmativas" 查询。)